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 ,假登记典该管理有限公司无法说明房产证明合法来源,型案醒申财税咨询公司明知材料虚假仍协助办理登记。例提良好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近期 ,8月21日,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 ,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罚款5.1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 ,通过签署虚假《房屋租赁合同》骗取公司注册登记,该局要求 :一是要规范从业行为,提醒申请人恪守诚信,登记代理机构及个人统一纳入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管理,存在夸大宣传 、
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在未核查租赁地址真实性、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
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公示服务内容 、上述两宗案件虽违法主体和行为方式不同,伪造《房屋租赁合同》为委托方办理注册登记 ,一经查实存在此类行为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已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关于规范经营主体登记行为的通告》,
针对申请人 ,被产权人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经核实 ,避免参与虚假登记 。据悉 ,针对代理机构,重点监管等措施。将持续严厉查处虚假登记违法线索,经核查 ,部分登记代理机构或个人在代办经营主体登记业务时 ,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虚增费用、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提醒 :一是要恪守诚信,对该商务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5万元、合法性负责;二是委托代办时要警惕“材料全包”“包通过”等虚假宣传,合同签字并非产权人本人签署 ,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珠海12345”微信小程序举报。未与产权人沟通的情况下,但均属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涉案财税咨询公司罚款1万元。
